11月27日晚间,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发布公告称,为加快实现全省港口一体化、协同化发展,并进一步解决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上市公司拟以56.42亿元的交易对价现金,收购相关同业竞争资产股权。
标的资产具体包括:浙江省海港集团持有的嘉兴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此次交易对价根据各标的公司股权的评估值确定,合计56.42亿元。
根据公开的审计报告显示,2019年,上述标的资产的财报数据分别为:嘉兴港口控股实现营业收入1.18亿元,净利润3842.26万元;嘉兴港务实现营业收入1.81亿元,净利润-6864.53万元;温州港实现营业收入8.01亿元,净利润-8330.95万元;义乌港实现营业收入3.23亿元,净利润-1519万元;头门港港务实现营业收入2429.96万元,净利润-1119.11万元。
2020年前7月,上述5家标的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343万元、869万元、2.73亿元、946万元,41万元。其中,温州港2020年前7月实现营业收入4.79亿元,实现净利润2.73亿元,为五家公司最高。
据悉,在此次议案之前,浙江省海港集团于2015年12月间接收购公司期间承诺,五年内解决宁波港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宁波港的资产收购,不仅仅兑现了浙江省海港集团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也有望提升宁波港的核心竞争力。
宁波港与浙江省海港集团曾在2017年9月签订《委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中,约定浙江省海港集团委托宁波港管理运营浙江海港独山港务等九家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此次资产收购为先前方案的优化,欲彻底解决长期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把同业竞争资产嘉兴港口控股、浙嘉兴港务、温州港、义乌港、头门港港务资产注入宁波港,使其能够更有效整合全省港口资源,充分发挥港口集群的优势,加快港口一体化发展步伐,解决同业竞争弊端。
宁波港表示,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增加五家全资子公司。据公告披露,若依据宁波港2019年财务数据测算,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报表总资产将增加64.50亿元,同比上升8.99%,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将增加14.47亿元,同比上升5.95%。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宁波舟山港年货物吞吐量从9.2亿吨增长至11.2亿吨,年均增幅达6.7%,吞吐量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年集装箱吞吐量从2156万标准箱增长至2753.5万标准箱,跃居全球第三,年均增幅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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