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及时 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 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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