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为“落实55%减排目标(fit for 55)”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中,新电池法规因在法律层面的升级,以及针对电池市场提出了低碳及可持续领域的准入门槛而备受关注。一方面,该法规(Regulation)通过后,将废除原有的电池指令(Directive 2006/66/EC),这意味着针对欧盟电池管理的法律文件类型将由“指令(Directive)”升级为“法规(Regulation)”,所有成员国必须以相同方式对电池进行管理,具有更强的管制效力。另一方面,法规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电池必须满足:(1)可持续性及安全性方面的要求以及(2)标注信息标签的要求,内容涉及电池碳足迹声明、再生回收材料、电池性能指标等诸多方面,对于整个电池产业价值链的市场准入和行业发展将产生巨大影响。
目前,新电池法规还在立法过程中。2022年12月9日,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召开三方会谈(trilogue)并达成临时政治协议,这意味着立法已经走完最关键步骤,法规的核心条款和文本已经基本敲定,如不出意外,顺利通过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批准将是大概率事件。
本文基于2023年1月18日欧盟官方公布的临时协议文本,对其中的主要内容和重点要求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包括电池管制类型、电池上市标准、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和应对措施等,以期能为企业及其他相关方提供参考。
法规对进入市场的电池进行分类管理,电池主要被划分为5个类别:便携式电池、SLI电池(指为启动、照明或点火提供电力的电池)、轻便交通工具电池(LMT电池)、电动汽车电池与工业电池(具体定义见图1)。除此以外,未经组装但实际投入市场使用的电池单元/模组,仍纳入管制范围并按照类似规格的电池分类执行。当电池或电池单元/模组可能被分类为多个类型时,需适用最严格的类别要求。
图1 | 新电池法规中五类电池的定义
法规要求,在欧洲经济区(即各欧盟成员国加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上市的电池必须符合(1)可持续性及安全性的要求;(2)标注信息标签的要求。可持续性及安全性主要是技术层面的要求,而标注信息标签则是用于公开包括技术层面要求在内的电池信息。两类要求相互联系,相互支持,公开信息将受到公众监督。
法规对不同类型电池要求的侧重点与履约时间有差异。履约时间一般以法规生效或相应实施细则生效起若干月后开始计算,并以两者所规定的最晚期限为准。
可持续性及安全性的要求
可持续性及安全性要求主要包括碳足迹声明、再生回收材料要求、性能及耐用性要求、可拆卸性和可更换性等方面的要求,实施范围如图2所示,其中,碳足迹声明和再生回收材料方面的要求,着重体现了欧盟碳中和导向下的政策趋势。
图2 | 电池可持续性及安全性的要求
碳足迹声明
碳足迹声明针对三类电池:轻便交通工具电池、电动汽车电池以及容量超过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相关要求将包括三个阶段:(1)披露碳足迹数值要求、(2)碳足迹等级声明要求、(3)碳足迹的最大阈值限制要求,每个阶段过渡时间仅为18个月。
不同类型电池的碳足迹声明履行期限有所差异:电动汽车电池将会是最早开始执行碳足迹声明的电池类别(法规生效18个月后或相关实施细则生效12个月后),带外部储存的容量超过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是最晚开始执行碳足迹声明的电池类别(法规生效84个月后或相关实施细则生效18个月后)。
碳足迹声明中的内容包括电池的碳足迹值、获取支持碳足迹声明结果报告的网络链接以及与电池生产相关的其他信息。碳足迹有四个需要核算的生命周期阶段:原材料获取及前处理阶段、产品生产阶段、分销运输阶段、收集和回收阶段,碳足迹声明不仅应披露包括电池在预期使用寿命内产生的碳排放(单位:kgCO2e/kWh),还包括各生命周期阶段内的碳排放。随着法规实施细则的逐渐完善,电池要进一步声明其碳足迹表现等级,最终电池的碳足迹不能超过规定的最大阈值。
再生回收材料的要求
再生回收材料的要求是指电池中应包含一定比例的再生回收金属材料,再生金属类型为钴、铅、锂和镍,涵盖的电池有三类:容量高于2kWh且无特定外部储存的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和SLI电池。对电池中回收材料的比例要求同样也会经历三个阶段:(1)法规生效60个月后,应披露电池中再生回收材料的比例;(2)法规生效96个月后,电池中再生回收材料需达到最低比例要求;(3)法规生效156个月后,电池中再生回收材料的最低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具体见图3。
图3 | 电池中再生回收材料所占最低比例的要求
为了保障电池中再生回收材料来源的稳定性,法规对欧洲经济区内废旧电池和金属材料的回收率均有最低要求,如图4和图5所示。
图4 | 废旧电池回收率的最低要求(按平均重量的比重)
图5 | 金属材料回收率的最低要求
从图中可以看出,法规对于电池及金属材料的回收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尤其是钴、铜、铅及镍的回收比例最终需达到95%以上,且最晚不能迟于2031年12月31日实现该目标,足见欧盟对于扭转本土资源劣势的决心。
标注信息标签的要求
信息标签内容主要包括电池的基本信息、容量信息、电池单独收集标识、重金属超限额(当汞超过0.004%或铅超过0.002%时)标识以及二维码。
二维码是电池所有信息公开的统一窗口,自法规生效42个月后开始执行标识要求。除上述信息标签外,二维码还需要包含电池护照、电池上市的符合性声明、预防和管理废旧电池的具体信息、电池相关运营方的尽职调查方针和电池中的回收金属含量等方面内容。公众可以通过二维码了解电池型号的基本信息,包括电池的碳足迹、再生回收材料等信息。
电池护照是针对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信息系统,自法规生效42个月后开始执行。涉及电池包括容量高于2kWh的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和轻便交通工具电池,护照中储存的信息分权限类别向公众、利益相关方、市场监督机构、欧盟委员会开放。
图6 | 欧盟新电池法规中企业的角色与义务
为了对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新电池法明确规定了使电池流通于市场各个阶段的运营方(Economic Operator)的角色和义务。相关运营方包括制造商(Manufacturer)、授权代表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进口商(Importer)、分销商(Distributor)、服务商(Fulfilment Service Provider) 或其他任何与电池投入市场相关的自然人或法人,其中,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被统一定义为生产者(producer),如图6所示。
在法规生效24个月后,所有的运营方都需要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电池的运营方应构建针对此项义务的内部管理制度方针,制定风险管理计划,由第三方出具对企业尽职调查方针的审查报告,并每年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在电池投放入市场之前,生产者有义务在欧盟各成员国建立的生产者登记册中登记,但对于上市的电池,不同生产者承担的具体义务有明显区别。电池的制造商需按规定设计和制造电池,提供证明电池符合上市要求的材料,包括相应的技术文件,并执行合格评定程序,而进口商及分销商则主要负有监督责任,确保投入市场的电池符合要求。
在电池投放市场之后,主要由生产者、废弃物经营者共同对废旧电池进行管理。生产者需建立三类废电池的回收系统,包括:(1)便携式电池、(2)轻便交通工具电池、(3)SLI电池、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应在收集点提供免费收集服务,并制定收集和运输所需的具体方案,确保废旧电池会由废弃物经营者按规处理。生产者对便携式电池及轻便交通工具电池应满足最低收集比例目标,如图7中所示。除此以外,生产者和废弃物经营者每年还需要根据废旧电池的管制类别和化学成分,向主管当局报告废弃电池在收集、运送处理到循环再利用各个环节的数量。
图7 | 生产者的废旧电池收集目标
面临挑战的潜在行业
新电池法规实施后将可能会对电池制造、电池应用、废弃物回收处理以及金属贸易等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1. 电池制造行业:法规要求生产的电池需符合安全性和可持续性的要求,从而影响电池制造商在原材料选取及采购、电池生产技术工艺和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等多方面的决策。
2. 电池应用行业:依靠电池驱动的行业因电池性能变化而受到波及。如电动汽车制造商、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可穿戴设备等制造商,需要采购符合法规的电池,电池性能的改变可能会影响设备的设计和功能,同时,短期内电池生产端的技术成本上升,也可能会进一步传导到下游产业。
3. 废弃物回收处理行业:法规制定了明确的回收目标,不仅会导致废旧电池回收处理需求的增加,还对其回收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经回收处理后的再生材料还有可能回流用于电池生产,因而电池制造商与废弃物管理者的关系也将更为紧密。
4. 金属贸易行业:法规要求电池生产必须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金属材料,因而,欧盟的电池生产端对于原生铜、钴、镍、锂等金属的需求将会减少,向欧盟出口的金属贸易企业将随之受到冲击。
企业的应对建议
因此,新电池法规一旦正式实施,将在市场上引发巨大连锁反应,甚至可能重塑整个电池产业的格局。为应对法规带来的各项挑战,企业应提前进行规划和部署:
1.总览全局:制定科学的碳目标和碳管理体系。主动制定适应自身发展的碳目标和碳管理体系,是企业积极应对碳中和时代下各方政策要求的重要策略。欧盟新电池法规中对产品的可持续性要求,只是全球“碳中和”进程中的冰山一角,因此,企业应以不变应万变,增强抵御政策风险以及市场变化的能力,保证自身在充满挑战的碳中和时代稳步发展。
2.摸清现状:了解并核算电池的碳足迹。对从未涉及过电池碳足迹的相关企业来说,应尽早开展电池碳足迹的核算与管理工作,把握当前产品的碳足迹值,识别关键排放环节,对标自身所处行业水平,为后续降低电池碳足迹提供数据基础,并持续开展降碳优化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应尽量获取上下游实际数据,细化碳足迹核算的颗粒度,降低使用的默认因子由于区域认定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
3.多方协作:开展低碳供应链管理。低碳供应链管理有助于企业确保产品的各个处置环节符合法规要求,从而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处罚;通过企业间的密切合作以及对上下游供应商的约束和要求,有助于企业间协同降低电池碳足迹,提升电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加强研发:以科技引领电池换代升级。为生产符合要求的电池,应对法规分阶段实施的各项要求,企业应加大对技术侧的投入,研发低碳电池的生产技术和工艺,并积极探索和发展电池的回收再利用业务,优化电池的生产流程,提高能效,促进电池的新一轮换代升级。
作为欧盟绿色新政的一环,新电池法规不仅会促进电池及相关行业的碳减排,还将对欧盟电池行业的竞争格局,乃至未来欧盟储能行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新电池法规将有力推动欧盟实现“碳中和”目标
可持续且负责任的电池价值链是交通和电力领域低碳转型的重要驱动力之一。到 2030 年,电池可为交通和电力领域实现碳减排目标贡献 30%的力量(全球电池联盟Global Battery Alliance, GBA)。新电池法通过对电池碳足迹及使用再生材料上的要求,将循序渐进地推动电池及上下游产业降低碳排放,助力欧盟实现“碳中和”目标。
新电池法规可能促使欧盟成为电池行业领导者
新电池法规将通过补足本土资源劣势以及引领电池科技的发展,推动欧盟成为该行业的领导者。
一方面,法规通过循环资源战略为欧盟的电池行业发展弥补自身资源局限的短板。法规中明确要求上市电池中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再生金属材料,并针对废旧电池中金属材料的回收效率制定了超过80%的要求,在欧盟本土资源匮乏的情况下,此项举措将有利于欧盟在电池产业链上实现自主。
另一方面,法规可能引发电池产业的技术变革。一是法规对电池生产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倒逼企业提升技术硬实力;二是法规明确了相关运营方的义务,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将会更加紧密,从而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和技术创新;三是为实现更低成本的低碳制造和废弃电池的回收利用,法规的实施将吸引大量外资进驻,为本地带来资本和技术,最终带来一系列的技术变革。
新电池法规对欧盟未来的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来看,新电池法规将提升欧盟储能行业发展的稳定性,对于欧盟能源安全具有未雨绸缪的意义。
未来,各行各业对储能的需求将会更大,而电池在储能市场中极具潜力。为实现碳中和目标,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将成为能源消费中的主体,储能是保证可再生能源稳定灵活供应的重要手段,到2030年全球储能市场将保持30%的年增长率(彭博新能源财经BloombergNEF)。电池储能由于技术日趋成熟、成本逐渐下降、装机容量规模迅速发展,开始逐渐成为储能新增装机的主流。相较于传统的抽水蓄能,电池储能更加灵活,且更能与可再生能源广泛普及后的储能场景相匹配。
新电池法规是欧盟为迎接“碳中和”时代到来所准备的一项雄心勃勃的计划,具有足以撼动整个电池产业链的强大力量,它的推行和实施必将面临各种挑战但也将带来新的突破和机遇。一方面,欧盟新电池法规提出分阶段实施的电池碳足迹声明,为行业实施强制性碳信息披露提供可参考的执行模式,最终以碳足迹最大限值作为电池上市的硬性要求也将催发新的技术革命,为全球电池产业的低碳可持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另一方面,欧盟新电池法规规定电池中回收再生材料的最低使用比例,有力促进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减排工作,助力欧盟实现“碳中和”目标,并通过循环资源战略弥补本土资源的劣势,提升欧盟电池产业的全球竞争力,为未来欧盟的能源稳定供应提供了保障。
相关参考
1.全球电池联盟, 2020.08
https://www3.weforum.org/docs/WEF_GBA_Overview_CN_2020.pdf.
2.彭博新能源财经BloombergNEF, 2020.04.04
https://www.energy-storage.news/bloombergnef-predicts-30-annual-growth-for-global-energy-storage-market-to-2030/
3.何姣等,我国电池储能电站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建议,2021.04.13
我国电池储能电站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建议-北极星储能网 (bjx.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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